学思网小编给大家带来了我想考教师资格证好考吗?相关文章,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我想考教师资格证好考吗?
教师资格证好考吗?其实还是那句话,难者不会,会者不难。
教师资格证笔试是按一定的比例通过的,70分(满分120分)以上就是合格,比如今年的通过率是百分之四十,那么你只要在这百分之四十之内,你就是70分以上,不管你卷面实际考多少分。有人说这通过率有点低,但只要你认真准备了,还是有很大的概率通过的,因为每年都有很多人是报着玩的,根本就没有准备,有些人直接弃考,挂的基本上是这些人。我当初就没有怎么准备,考试前几天临时抱佛脚,最后也通过了。所以只要你去考,就是成功的一半。
关注2019下半年山东教师资格考试信息
学思网
武汉商学院招生简介
武汉商学院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
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第二章 学校校名、校址和办学性质
第三条 学校校名为武汉商学院,上级主管部门为湖北省人民政府。
学校校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16号(邮政编码:430056)。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 武汉商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湖北省政府主管、武汉市政府主办,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为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4791352、84791355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主要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编制完成后经学校领导审核,报各招生省份教育厅批准。
第八条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将各省教育厅批准后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各省(市、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招生要求
第九条 普通考生的文化课各科目考试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
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和各省(市、区)招生政策,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网上录取。
1、录取时,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以各省招办规定为准。在湖北省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和类别,调档比例执行招生部门统一标准。
2、学校根据进档考生,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把所有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优先满足考分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并录取。先录取排名第一的考生,再录取排名第二的考生,依次逐个录取。对某一考生,先看其第一志愿专业是否录满,若未录满,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就读者除外,下同),若已录满,则看其第二专业志愿,若该专业未录满,则安排在该专业,若已录满,则看其第三志愿,如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在考生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前提下,调剂到其他未满专业录取,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的,视为服从专业调剂;所有专业志愿为空时,视为考生认可我校当年有招生计划的任一专业,在有专业志愿考生专业安排完后再进行专业分配,调剂到其他未满专业。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换到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4、不限制考生应试
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
英语作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5、 不设男女性别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单独招生。根据湖北省教育厅要求,我校
烹调工艺与营养、
西餐工艺两个专业面向湖北省中职类考生实行单独招生。
1、单独招生考试办法
学校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大纲要求,制定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大纲(样题),经湖北省技能高考专家委员会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单独招生考试总分为700分,考试总时间为300分钟。专业考试分为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操作考试两项,总分值490分。其中,专业知识笔试150分,考试时间60分钟;专业技能操作考试340分,考试时间90分钟;文化综合考试内容涵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知识,其中语文分值90分、数学分值90分、英语分值30分,合计21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2、 招生录取办法
1.考生技能实际操作考试成绩294分(含)以上为合格,293分(含)以下为不合格;文化综合考试和专业知识笔试缺考任何一门科目以及技能考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录取排序;.按照文化综合成绩加专业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序录取。
2.考试成绩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学校拟定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于2017年8月办理网上录取手续,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和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核实资格、学校考核公示、省招办公示无异议后,免试录取。
第十三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承认各省(市、区)组织的
美术联考合格成绩及
体育专业素质测试合格成绩。
第十五条 特殊专业因岗位需要,对身体有如下要求:
1.
烹饪、
食品类专业要求学生无传染性疾病,女生身高152cm以上,男生身高160cm以上。
2.
航空服务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2cm以上。
第七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六条 学生入学收费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特别突出的学生还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学校“院长奖学金”评选。同时,学校还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活动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 家庭困难的考生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当年7至8月份,考生可以凭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到当地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开选才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与规定,认真做好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武汉科技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987;湖北省招生代码:8780。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余家头铁机村特2号。
邮政编码:430063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学制:三年。
第八条 办学类型和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校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第十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报湖北省教育厅(学籍
电子)注册。学生在规定年限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由武汉科技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高等
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证书种类: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按国家规定只填写就读专业名称,不填写各专业的培养方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招生监督小组在招生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接待考生投诉、信(电)访、申诉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招生工作监督与申诉联系部门设在学校办公室。武汉市洪山区
公安分局梨园街派出所吴孔贵警官为我校招生工作第三方监督员,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各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和计划。
第十五条 在湖北省的录取批次:第三批专科和提前批中职技能高考,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招生对象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并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技能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我校录取批次分数线,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标准,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执行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因企业用人需求和岗位特点,对报考
铁道机车、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两个专业身体条件须达到:男生:净身高165cm以上,双眼裸视0.4以上,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语言表达清楚(无口吃);女生:净身高160cm以上,双眼裸视0.4以上,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语言表达清楚(无口吃)。
第十九条 外语语种为英语,不设男女比例,不设志愿分数级差,考生成绩以投档分数为标准。
第二十条 对于进档考生的录取,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按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根据分数高低和招生计划空额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铁道机车、城市
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学生按企业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录取后必须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报到。无故不报到,而且不与学校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第一学期按专业大类培养,并根据学生的学业情况和就业市场的发展方向,正确引导学生重新认识和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的专业。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9800-12000元/生·学年(详见各专业的收费标准);
住宿标准:2000元/生·学年(配备空调、热水器、独立卫生间);1800元/年(配备空调、热水器、独立卫生间);1600元/生·学年(配备空调、热水器)。
书本费、军训
服装费、体检费系代收费,据实结算。
第七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五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报8000元/年国家奖学金,5000元/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2000元—4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还可办理8000元/年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七条 校内助学制度: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可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也可在寒暑假组织部分学生勤工俭学;并通过“减、免、贷、缓”等政策,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建立“绿色通道”,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十八条 校内奖学金制度:对于在学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除每学年按国家规定的比例评定“优秀学生”外,学校还将设立“优秀毕业生”的奖项,对优秀的毕业生按等级颁发相应的奖学金。
第八章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监督组
联系人:赵瑜
监督电话:027-86533538
电子邮箱:bingleiren01@163.com
第三十条 第三方监督员
吴孔贵: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梨园派出所民警
监督电话:027-87658130
第九章 招生组织工作与咨询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6530901 86538858
电子邮箱: 648580603@qq.com
学院网址:
招生信息网网址:
第三十二条 各地的招生宣传小组,由招生办公室选派,具体名单和联系方式,招生期间在学校官网上公布。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武汉科技职业学院于2020年6月2日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武汉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武汉科技职业学院授权武汉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各省政策规定为准。
武汉科技职业学院
2020年6月2日
以上就是学思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我想考教师资格证好考吗?,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学思网:
www.380871.com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