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18 22:16:17 | 学思网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证工作的最新通知,渝教师〔2010〕14号。该通知明确了相关机构的职责和操作流程。
首先,市教委设立了专门的中等职业学校中高级“双师型”教师认证工作办公室,设在重庆市教育学院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负责中级和高级“双师型”教师的认证工作,同时负责初级“双师型”教师的备案管理。
其次,各区县教委需设立初级“双师型”教师认证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初级“双师型”教师的认证工作,认证结果需上报市教委的认证工作办公室备案。
申请流程方面,初级“双师型”教师的认证申请和审核时间为每年6月30日前。学校需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区县的“双师型”教师认证办公室,确保6月底前完成认证并上报市教委。而对于中级和高级教师,申请应在6月30日前进行,区县认证工作办公室将汇总材料后统一于8月底前上报市教委。
如有任何疑问,可直接联系相关负责人,具体联系方式未在文中提供。通知还附带了关于“双师型”教师认证的详细标准,包括初级申报表、中级申报表等文件,便于学校和个人参考和执行。
以上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认证工作的具体通知,各校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操作。
根据《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渝教师〔2009〕26号)文件精神,我委在沙坪坝区和南岸区开展了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市级认证试点工作。根据试点工作的情况和经验总结,现对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证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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