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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义务教师绩效工资什么时候到位啊???!
不要高兴,教师绩效工资没有多少的,想要多点收入还是不当老师好。教师工资为什么少,第一、教师历史以来就是个不被尊重的弱势群体,第二、教师工资要靠别人给你送,别人都还没有饱。第三、教师群体一盘散沙不团结。第四、别人加工资教师只羡慕无语,教师加工资别人会起哄甚至不上班来对抗。
不知道我的回答对你有没有帮助。

2019年广西大学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
全校教学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由学校负担的部分,根据全校预定年人均绩效工资水平计算总量的70%,减去全校教学单位工作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后,每年分两部分核拨给各单位:其中90%作为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拨款,根据各单位的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数进行计算后拨款,同时核算各单位之间交叉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以合理解决分担公共课教学任务的问题;10%作为年终考评拨款,于下一年度根据上年年终学校对各单位考评等级进行拨款。
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拨款计算
1.按教学与科研的权重系数为0.7:0.3计算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数
全校综合当量总值(Ns),以当量学生总数表示,按
教育部标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折算比为1: 1.5:2。
Ns=全校本科生数+全校硕士生数×1.5+全校博士生数×2
(1)单位教学当量总值(Nsi)计算公式
Nsi=单位本科生数+单位硕士生数×1.5+单位博士生数×2
(2)单位科研当量总值(Nki)计算公式
Nki= N s×(单位年到位科研总经费÷全校教学单位年到位科研总经费)
(3)单位的教学科研综合当量值(Ni)计算公式
Ni=Nsi×0.7+Nki×0.3
2.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拨款标准(K)计算公式
K=(全校年人均绩效工资水平×全校教学单位总人数×70%-全校教学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90%÷Ns
3.按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数给教学单位拨款额(Ci)计算公式
Ci=Ni×K
4.核算各单位之间交叉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经费
各单位之间承担的交叉课程(含全校性选修课和公共基础课)教学和管理任务经费,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交叉课程学生综合当量值、各单位每年所承担的交叉课程学分占学生毕业年均学分的比例进行计算后拨给,并从学生所在单位的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拨款额中核减。因承担交叉课程任务只涉及课程教学工作,因此,交叉课程拨款标准(Kjc)为综合当量拨款标准(K)的70%,即取交叉系数为0.7。(1)交叉课程拨款标准(Kjc)计算公式
Kjc=K×0.7
(2)交叉课程经费(Cjc)计算公式
Cjc=交叉课程学生当量数×教学权重0.7×Kjc×(交叉课程学分÷课程跨年数)÷(188÷4)5.各单位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核拨总量(Q)计算公式
Q=Ci+Cjc(本单位承担的交叉课程经费)-Cjc(其他单位承担本单位的交叉课程经费)(二)教学单位年终考评拨款计算
根据各单位年终考评结果进行拨款。年终考评等级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分别对应1.2、1和0.8的奖励系数。各单位年终考评拨款额(Ckp)计算公式:
单位人数×奖励系数
Ckp= ———————————×年终考评拨款总额
∑各单位人数×奖励系数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课教学任务经费计算
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单位,因学费收入与学校已有分成,不考虑当量拨款。非招生单位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
英语、政治等公共课教学任务的经费,由招生单位从分成所得经费中支付,经费(Czy)计算公式为:
Czy=招生单位年分成经费×(公共课程学分÷公共课程跨年数÷专业学位毕业年均学分)×交叉系数0.7具体经费数额由研究生处核算后,经承担交叉课程单位与学生所在单位签字确认,报财务处办理经费划拨。教辅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拨款
全校教辅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由学校负担的部分,根据全校预定年人均绩效工资水平计算总量的58%,减去全校教辅单位基后,每部分核拨给各单位:其中90%直接拨款;10%作为年终考评拨款,于下一年度根据上年年终学校对各单位考评等级进行拨款,年终考评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分别对应1.2、1和0.8的奖励系数。
(一)90%直接拨款额(Q)计算公式
Q =(全校年人均绩效工资水平×全校教辅单位总人数×58%-全校教辅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90%
(二)年终考评拨款额(Ckp)计算公式
单位人数×奖励系数
Ckp= ————————————×年终考评拨款总额
∑各单位人数×奖励系数
(三)教辅单位年终考评奖励拨款,由学校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可考虑核拨一定补助经费。
三、管理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拨款
管理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全额负担。管理部门所得收入全额纳入学校校级
财务管理,各单位不得在学校核定的绩效工资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以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拨款操作规程
(一)教务处、研究生处,每年11月底向人事处提供各教学单位本年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人数、全校性选修课程、公共基础课程情况等相关
统计数据。其中博士研究生的人数以博士点所在单位与博导所在单位的0.5:0.5比例折算后统计,校外兼职博导和在校内管理部门工作的博导所带博士生人数全部统计到博士点所在单位。
(二)科技处、社会科学处,每年11月底向人事处提供上年度各教学单位到校科研总经费统计数据。
(三)财务处,随时监控绩效工资发放总量,负责筹集学校负担经费,每年12月25日前向人事处提供各单位全年自有经费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统计数据。
(四)人事处,统筹全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根据以上数据和本年度11月底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情况计算下一年度拨款量、调节量及发放情况,及时向学校汇报实施情况。对新进校人员涉及按人头核拨经费的,从报到的下月起核拨。

广西绩效工资如何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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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人社发〔2012〕83号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对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合理确定专业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的待遇水平关系
从历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看,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工资均高于相应层级的机关工作人员,如1993年工改和2006年工改。为此,各市在制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时,应当以国人部发〔2006〕59号文件规定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标准的水平关系作为确定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的主要政策依据,以国人部发〔2006〕60号文件增加退休费办法确定的水平关系作为确定退休管理人员与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的主要政策依据。结合我区的实际,在确定各层级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时,可按以下原则确定:二级教授及相当职务人员不低于三级管理人员(正厅级);三级教授及相当职务人员不低于四级管理人员(副厅级);四级教授及相当职务人员高于五级管理人员(正处级);五级副教授及相当职务人员高于六级管理人员(副处级);六级副教授及相当职务人员基本与六级管理人员(副处级)相当;七级副教授及相当职务人员略低于六级管理人员(副处级);八级讲师及相当职务人员略高于七级管理人员(正科级);九级讲师及相当职务人员略低于七级管理人员(正科级);十级讲师及相当职务人员基本与八级管理人员(副科级)相当等。工勤人员中高级技师略高于七级管理人员(正科级)、低于六级管理人员(副处级);技师岗位人员略高于八级管理人员(副科级)、低于七级管理人员(正科级)。
二、妥善处理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占比问题
从目前部分市出台的实施方案看,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存在退休管理人员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不一致情况。对此,各地要按照国家关于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占比的统一规定和保持退休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生活补贴标准占比一致的原则,对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的占比进行相应调整。
三、补充部分岗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
根据桂人社发〔2012〕63号关于“从2012年1月1日起,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控制线(标准)可按所在地政府规定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控制线、标准执行”的要求,各地在制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时,应按第一条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的待遇水平关系原则补充制定相应的正厅、二级正高、高级技师的生活补贴标准。2006年6月30日前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桂人社发〔2011〕192号和桂人社发〔2012〕21号文件的原则和精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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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一)重新调整和确定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自治区和各市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要在2012年年底前做好工作落实,确保区直和各市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兑现到位。
附件:国人部发〔2006〕59、60号文件有关标准对照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2年11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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