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学思网小编整理了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整理情况的通知教高函〔〕1号(高职高专专业设置 招生可分为两大类)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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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公布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整理情况的通知教高函〔2008〕1号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组织专家对2008年拟招生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点进行了整理。本次专业审核共核定《目录》内专业点43392个,核定招生的《目录》外专业共247种,专业点数826个,新增设专业41种。新增设《目录》外专业原则上限于本地区招生。具有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
教育类专业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有315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82所,成人高等学校33所。
临床医学类专业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报送、审批。2008年准许招生的
公安类专业共20种,184个专业点。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整理结果数据库将与招生来源计划编制相衔接,实现数据共享。高校上报的所有2008年拟招生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点的整理、审核情况,可登陆高职高专专业管理工作平台查询。各地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招生专业的名称、代码及招生范围均以本通知核定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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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高专专业设置 招生可分为两大类
1、普通高校
2、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一般在每年6月举行。报考对象以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为主, 应届中专毕业生、职业高中毕业生、技工学校毕业生(合称“三校生”)和历届高中毕业生也可以报考。其中“三校生”采取“3十2”方法进行考试。另外,举办5年制高职教育的学校可以接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其入学考试和普通中专相同,由地方行政部门确定。
成人高校;一般在每年10月的第一个双休日举行。其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报考对象包括在职人员、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应届中专毕业生、职业高中毕业生和技工学校毕业生,采用“3十2”方法考试。12月全省统一录取,第二年春季入学。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专业口径可宽可窄,宽窄并存。教育部制订了《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指南》,以指导高职高专院校的专业设置工作。毕业生具有直接上岗工作的能力。同时,许多学校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职业技能考核标准,对学生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使学生毕业时能同时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教学管理参照《福建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闽教高[2003]47号)和《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定(试行)》(闽教高[2003]48号)执行。在校学生的管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高等学校专科教育中医学专业设置基本要求(试行)总则
高等学校专科教育
中医学专业设置基本要求(试行) - 总则
为了提升高等中医药专科教育的整体管理水平,确保中医学专业设置的规范性,保证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并推动中医药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本规定应运而生。其制定基础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中国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如《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
学校若欲申报设置专科中医学专业,必须满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的严格要求,同时达到《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教高厅〔2004〕16号附件一)的标准,这是必不可少的硬性条件。
本《要求》适用于所有已设有和正在申报设立专科中医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他们需要严格遵循本规定的指导,以保证教育质量和专业设置的合理性。
扩展资料
《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中医学专业设置基本要求(试行)》文件是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主管部门,为加强中医药教育宏观管理、规范高等中医药教育和提高中医药教育质量的重要文件。各有关院校要结合实际做好专业设置规范管理工作,加强教学条件和临床教学基地建设,提高中医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中医学人才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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